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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重課稅寬免 – 「賺錢唔洗交稅?」│ 展群稅務 CK TAX

可能好多人都曾經比「我喺其他國家賺到嘅錢要唔要喺香港交稅?」呢個問題考起.

事實上, 香港奉行地域來源徵稅原則, 即香港居民只須為源自香港的收入或利潤繳稅, 而源於香港以外的收入或利潤, 便無須在香港課稅. 如果某收入或利潤須在香港課稅, 同時須在外地繳付稅項, 在計算香港的應繳稅項時, 該已繳交外地稅款可獲開支扣除.


再了解深入少少, 政府之所以與貿易夥伴簽訂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稅協定, 其中目的是劃分雙方的徵稅權, 減少投資者進行經濟活動的稅務負擔, 吸引海外投資者來港投資. 反之亦然, 該協定亦能提高香港公司到海外投資的意慾, 促進各地區的交流. 航空運輸喺最典型嘅例子, 航運喺國際性的業務, 很容易被雙重課稅影響, 所以協定的談判時間較長. 但如果不是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稅協定的存在, 或許會產生不少糾紛.


有人同意該協定能刺激國際貿易, 亦有人批評這忽視交易公平性. 作為市民大眾嘅你, 點睇呢? 歡迎留言同我們分享!


※照片源於Unsp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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