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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仔及自僱人士有咩開支可以扣稅?│ 展群稅務 CK TAX

薪俸稅實用指南:打工仔及自僱人士必知的「可扣除項目」全解析

在計算應繳的香港薪俸稅時,納稅人除了可享有各項基本免稅額外,其實還可以透過申索各種「可扣除項目」來合法降低應評稅入息。然而,稅務局對各項扣除的審批都有嚴格規定。到底有哪些開支可以扣稅?申請時又需要準備甚麼證明?以下為您詳細拆解:


第一部分:與工作直接相關的特殊開支 (符合「完全、純粹及必須」原則)

根據《稅務條例》第12(1)(a)條,任何開支必須是**「完全、純粹及必須為產生該應評稅入息而招致的」**,方可獲准扣除。


1. 服裝費 (Clothing Expenses)

一般上班族購買西裝或行政套裝的開支是不能扣稅的,因為這不符合「完全及純粹」的準則(西裝在工作以外的日常生活中也能穿著)。

  • 可獲扣除的情況: 只有當僱員因為特殊工作性質,而被強制要求穿著特定的「特殊服裝」或「工作服」(例如:地盤工人的安全裝備、特定行業的專屬制服),其購買或更換該制服的費用才可申請扣稅。


2. 佣金及服務費用開支 (Commission & Service Fees)

部分從事銷售或業務拓展的僱員,可能需要自掏腰包支付佣金以促成交易。

  • 申索要點: 只要該開支是為了賺取您的佣金入息而必須支付的,便可申請扣除。但稅務局對此審查極為嚴格,納稅人必須備妥並提供詳盡的紀錄,包括:開支的具體性質、收受人的全名、身份證號碼/商業登記證號碼、支付金額及相關收據,以防範逃稅行為。


3. 應酬費 (Entertainment Expenses)

單純的同事聚餐或一般的社交應酬費用,絕對不能扣稅。

  • 可獲扣除的情況: 申索人必須提供充分證據,證明該次應酬是**「直接為了洽談業務及產生入息而必須招致的」**。

  • 所需證明文件: 稅局通常會要求提供極為詳細的資料,包括:請客的具體原因、費用詳情及收據、接受款待人士的姓名及其所屬公司,以及該次應酬與您的業務性質有何直接關聯。


4. 支付給助手的款項 (Assistant Fees)

一般情況下,僱員的職務應由自己完成,因此這類開支極少獲批。

  • 可獲扣除的情況: 如果納稅人能提出確鑿證據,證明其工作量極度繁重,單憑個人之力無法完成,必須自費聘請助手協助處理公務才能保證入息(例如頂尖的保險經理自費聘請行政助理處理大量文書),且支付的薪酬金額合理,該筆開支才有機會獲准扣除。


5. 專業學會等的會費 (Professional Subscriptions)

嚴格按照條例字義,會費本不可扣除。但在實際執行上,稅務局有所放寬。

  • 可獲扣除的情況: 如果擁有該專業資格是您受聘的必要條件(例如:會計師必須擁有 HKICPA 會籍、醫生須具備醫務委員會註冊),且保留會籍有助於了解行業最新發展及執行職務,有關會費便可獲扣除。

  • 注意事項: 每名納稅人最多只可申請扣除一個專業學會的會費。此外,一般工會的會費則不予扣除。


6. 交通開支與汽車津貼 (Travel & Motor Vehicle Expenses)

  • 日常通勤: 往返住所與固定辦公地點的車費,屬於私人開支,絕對不可扣除

  • 公幹交通費: 若因公務需要,從辦公室前往見客戶,或在兩個不同的工作地點之間往返所產生的合理交通費,則可獲准扣除。稅局會參考該行程是否有公共交通工具覆蓋,來衡量申索乘搭的士之費用是否合理。

  • 使用私家車: 若工作性質(如偏遠地區銷售)必須使用私家車,申索人需提供詳盡開支證明。由於油費、維修費等包含了私人用途,納稅人必須向稅局申報公私用途的比例(例如提供行車里數紀錄 - Mileage Log),只扣除屬於公務用途的份額。


7. 資本開支的免稅額 (Capital Allowances on Machinery & Plant)

根據第12(1)(b)條,如果納稅人為了產生應評稅入息,而必須自費購買機械或工業裝置(最常見的例子是因工作必須購買的汽車或專業器材),納稅人可就該筆資本開支申索「折舊免稅額」。

  • 條件: 該資產必須用於執行受僱職務,且僱主沒有就該筆支出向僱員作出全額發還(Reimbursement)。詳細計算方法可參考《稅務條例釋義及執行指引》第7號。

第二部分:個人發展、家庭及其他可扣除項目


8. 個人進修開支 (Self-Education Expenses)

為了鼓勵納稅人終身學習,自1996年起納稅人可根據第12(1)(e)條申索個人進修開支。

  • 合資格課程: 該課程或考試必須是為了取得或維持在受僱工作中所需的資格(單純為個人興趣如學烹飪、學潛水則不可扣除)。

  • 開支涵蓋範圍: 包括學費、考試費,以及由相關行業/專業協會主辦的考試費用。課程必須由「訂明教育提供者」(如大學、註冊學校、核准機構或附表13指明的專業團體)提供。

  • 扣除額上限: 費用只能在支付該款項的課稅年度內扣除。(註:現時每個課稅年度的最高扣除額已大幅提高至 HK$100,000)。若僱主已報銷相關費用,則不可重複申索。


9. 認可慈善捐款 (Approved Charitable Donations)

只要您或您的同住配偶向根據《稅務條例》第88條獲豁免繳稅的認可慈善機構捐款,即可申請扣稅。

  • 條件: 每次捐款總額不得少於 HK$100。

  • 扣除上限: 最高扣除額可達該年度應評稅入息的 35%。若同一筆捐款有多於一位家庭成員符合申索資格,雙方必須事先達成協議由誰申索,稅局不接受重複或有爭議的申索。


10. 長者住宿照顧開支 (Elderly Residential Care Expenses)

為減輕納稅人照顧長者的負擔,若您為自己或配偶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支付了安老院費用,可申請此項扣除(無論是繳交薪俸稅或個人入息課稅均適用)。

  • 合資格條件:

    1. 該長者在該年度內必須年滿 60 歲;或若未滿 60 歲,但符合資格申領政府的「傷殘津貼」。

    2. 有關安老院必須持有社署發出的牌照/豁免證明書,或為合法註冊的護養院。

  • 扣除規則與上限: 可扣除額為當年實際支付的住宿費用。(註:現時每名長者的最高扣除額為每年 HK$100,000)

  • 排他性: 每名長者的費用每年只可由一名納稅人申索。此外,若已申索此項開支,便不可在同一年度就該名長者同時申索「供養父母/祖父母免稅額」。申索時需準備長者個人資料、安老院收據及牌照資料供評稅主任查閱。


11. 居所貸款利息 (Home Loan Interest)

為減輕置業人士的按揭負擔,納稅人可從應課稅入息中扣除已繳付的物業按揭貸款利息。

  • 條件: 該物業必須位於香港,且在該課稅年度內被納稅人全權或部分用作主要居所(Principal Place of Residence)。

  • 年期與上限: 目前每名納稅人可享有最多 20 個課稅年度的扣除期(無需連續),每年最高扣除額為 HK$100,000

  • 所需證明: 評稅主任可能會要求提供物業業權證明(如土地註冊處文件)、居住證明(如水電煤單據)、按揭貸款協議書及銀行的還款清單或收據。


12. 強制性或認可退休計劃供款 (MPF / ORSO Contributions)

為了準備未來的退休生活,納稅人的退休供款亦可獲扣稅。

  • 強制性公積金 (MPF): 除獲豁免人士外,僱員及自僱人士向強積金計劃支付的「強制性供款」均可全數扣除。現時最高扣除限額為每月 HK$1,500,即每年 HK$18,000

  • 認可職業退休計劃 (ORSO): 若僱員參加了獲豁免的職業退休計劃,其供款亦可獲扣除。扣除額的計算方式為以下兩者中的較低者

    1. 該僱員實際向 ORSO 計劃支付的供款額;或

    2. 假設該僱員參加 MPF 計劃下,法定所需要支付的強制性供款額(即每年 HK$18,000 上限)。


💡 稅務專家提示 (CK Tax 溫馨提示):任何可扣除項目的申索,稅務局都有權在未來 7 年內進行覆核。因此,納稅人必須妥善保存所有相關收據、月結單及證明文件最少 7 年,以備稅局隨時查閱。如有任何複雜的稅務規劃問題,建議及早諮詢專業的稅務顧問。

 

※照片源於Unsp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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