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納稅人, 如果你係做保險代理, 咁你知唔知自己係按邊條條文去交稅?今日我哋就嚟搞清楚從事保險業到底係交咩稅啦!
首先, 自僱的保險代理人是根據《稅務條例》的利得稅條文 課稅,而受僱的代理人則按照薪俸稅的條文課稅。你可能會問點定義是受僱抑或自僱?
其實,保險代理人是受僱抑或自僱須基於事實而判定。。一般來說,兩者的分別頗 為明顯。任何人士如以僱員身分代表僱主推銷及商議保險合約, 其獲得的報酬顯然應按薪俸稅課稅。
另一方面,如果該名人士 已辦領商業登記,並獨立從事保險代理業務,他所賺取的利潤 則應按利得稅課稅。
倘若對保險代理人與保險公司的正確關係存有疑問,稅局會採用客觀驗證 (如控制驗證、融合驗證、經濟實況驗證及 相互責任驗證 ),協助確定兩者之間的關係。若雙方關係含糊, 兩者之間的合約是推定雙方真正法律關係的最佳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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