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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俸稅-度假旅程利益的課稅│ 展群稅務 CK TAX

各位讀者, 你知唔知度假旅程有機會要課稅?


根據這條規定,不論是你的老闆還是其他人給你的額外獎金和津貼,都被當作是工作所得,需要納稅。但是,如果你的老闆支付給第三方來履行他的合約責任,這筆錢就不算是你的收入。還有一點要注意的是,如果這些錢可以換成現金,或者是用於支付你子女的教育費用,那這個豁免就不適用了。


為了更清楚地界定,我們需要對這條規定進行修改。我們需要增加一個新的情況,就是如果你的老闆支付你度假旅行的費用,那這筆錢就不會享受豁免。同時,即使度假旅行的好處可以換成現金,我們也會按照實際支付的費用來計算稅款,而不是按照換成現金的價值。


這些修改的目的是確保所有度假旅行的費用都需要納稅,不管這些錢是否可以換成現金,也不管這些好處是否是你的法定責任。繳納的稅款將根據實際支付的金額計算。


值得一提的是,度假旅行的好處是與或歸因於老闆支付的成本相關的,即使老闆沒有為提供這些好處而支付額外的成本,這些好處仍然需要納稅。舉個例子,如果根據公司的政策,你可以在公務旅行中坐商務艙,即使老闆沒有支付額外的費用,但如果你用免費的經濟艙機票帶你的配偶同行,那這筆錢還是需要納稅。


總之,即使航空公司的員工可以獲得老闆提供的折扣或免費機票,如果老闆不需要支付任何費用,那員工就不需要為這些好處支付稅款。在這種情況下,老闆提供機票的邊際成本和機票的機會成本都不需要考慮進稅款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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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源於Unsp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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