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咗保障打工仔嘅退休生活,政府要求僱員支付強積金計劃嘅強制性供款,每月向強積金受託人支付入息嘅5%作為供款。而稅務局亦有就強積金計劃推出相關嘅稅務條例。
根據《稅務條例》,僱員可以就強制性供款申請扣稅,但扣除額每年最多為 $18,000。
如僱員希望作額外嘅強積金供款,佢地有3 個選擇。
1. 僱員可以喺現有僱主選擇嘅強積金計劃供款帳戶作出自願性供款,經由僱主支付供款,即喺薪金扣除多過5%嘅供款。但係呢筆供款唔可以扣稅。
2. 僱員可以參加有提供「可扣稅的自願性供款」嘅強積金計劃,自行向支付供款,供款可以享有 $60,000嘅扣稅額。
3. 僱員可以作特別自願性供款,直接向受託人支付額外嘅供款,同工作或者僱主無關。但呢筆供款唔可以申請扣稅。
所以假如僱員有意作自願性嘅供款,選項2可以享受額外嘅扣稅額,喺稅務上有更大嘅著數。各位打工仔喺選擇強積金計劃個陣除咗考慮投資嘅風險同回報,不妨考慮埋稅務額免同優惠,作出最好嘅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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