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想當年尚未有智能電話的年代, 當時正值2007年股票大牛市, 人人滿口股票,道路上充滿少年股神, 師奶股神, 不少退休的老人家在晨運飲早茶後便前往銀行, 證券行嘆咖啡, 回到他們的大利是股票機前留意股市。
當時還是Nokia雄霸手機的年代, 尚未有智能電話, 那時候要買賣股票, 只能在忙裡抽空, 透過電話致電銀行職員下單, 有些銀行服務則可以透過電話下盤服務, 手動輸入股票號碼, 買入、賣出的股票價格以及股票數量。 由於當時只能夠用電話手動輸入資料, 確認買賣盤的時候只能夠靠銀行的電話語音重覆一次, 所以經常發生心急落盤而買錯股票的情況。
時光飛逝, 現在大家買賣股票已經非常方便, 可以在智能手機上看到買賣盤的詳情, 既省時又減低出錯風險。
很多人都會問,其實在香港買賣股票是否需要交稅?
一般而言, 用個人名義買賣股票, 由於不屬於日常經營, 賺錢是不需要納稅。 相反, 買賣股票賠錢亦不可以用作扣減利得稅 (以往曾經有人向法院上訴, 要求稅務局就個人買賣股票賠錢要求扣稅, 而最後納稅人的案件是輸了, 結論是由於個人名義買賣股票非不屬於經營生意, 所以任何買賣虧損都不可用作扣減利得稅。 相反, 賺錢亦無需納稅。 由於香港是奉行英美法系(普通法), 以往案例判決後可以給其他人引用, 以後的處理手法會跟以往的案例。 故此, 大家以個人名義買賣股票, 賺錢是不需要納稅。 相反, 在錢買賣虧損的時候亦不可用作扣減稅款。 但是, 如果用公司名義經常買賣股票, 就會比稅務局認為是一盤經營中的生意。 根據<稅務條例>第14條, 買賣股票獲利是需要納稅。 相反, 若果不幸買賣股票虧損, 該銀碼亦可以用作減低稅款。
如果以公司名義持有股票, 而非頻繁買賣股票的話, 賺錢的時候亦可以公司持有股票是屬於長遠投資, 屬於資本增值(capital gain)。 由於香港是沒有資本增值稅, 故此, 透過資本增值而獲取的利潤是無需納稅。 當然, 納稅人要符合某些條件才能夠以資本增值的名義去減低獲利的稅款。
最近的股市如此波動, 相信讀者的心情亦如同恆生指數一樣起伏萬分。 希望大家在如此波動的市況仍有斬獲。 在牛年財富增值, 早日達到財務自由。
※照片源於Unsp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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