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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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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31 日正式通過,修改個人所得税法, 由2018年10月31日起正式推行新的起徵額(起徵額並非免稅額)及稅率。所有中國公民或者在中國停留超過183日的香港人都需要繳交中國的個人所得稅。

中國個人所得稅的免稅額為每年6萬元人民幣(每月5,000元人民幣), 個人所得稅率3%至45%。

應課稅所得額 = 工資、薪金收入 - 基本扣除額 - 其他規定扣除項目

香港人如何才可以豁免繳交內地個人所得稅?

根據香港與內地於2006年簽署的「避免雙重徵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安排」 (「全面性安排」/ Comprehensive Double Taxation Agreements - DTA),若港人同時符合以下3個條件,將不需要

為內地工作所得的收入在內地納稅:

  • 12 個月內在內地停留連續或累計不超過 183 天

  • 收入並非由內地僱主支付

  • 收入不是由僱主設在內地的常設機構(Permanent Establishment)支付

若不符合以上任何一個條件,則有關收入會在內地徵稅

若港人同時成為香港及內地的稅務居民,如何解決雙重居民的身份以避免徵稅?

「全面性安排」採納了 經合組織 (OECD) 的標準,按照他在那一方有永久性住所 (例如是否在大灣區購置物業?)、他與那一方的經濟關係較密切、他習慣性居住在那一方及雙方稅務局協商解決來決定他屬那一方居民。

如何計算香港居民在內地停留的天數?

國家稅務總局及香港稅務局已取得共識,如果同一天往返兩地,而在兩地均有提供服務,則按半天計算。如果在同一天往返兩地而只有在內地提供服務,則計算在內地停留 1 天。

董事袍金與員工薪金的在「全面性安排」處理方法不同

董事袍金(director fee)和員工薪金(employment income)的處理是不一樣的。

員工薪金會考慮員工在香港或內地停留的日數和實際執行職務所在地

董事袍金則只會考慮公司的稅務地位,如果內地公司是內地稅務居民,即使是香港人出任董事並長期在香港工作,該名董事仍然需要繳帑香港稅。

如何才能享受「全面性安排」下的稅務優惠待遇?

任何人如何想享受「全面性安排」下的稅務優惠待遇。自2015年起,申請人需要提交稅務居民身分證明書申請。

由於內地企業或個人成為香港稅務居民後會享受不少稅務優惠,我司亦曾經協助不少內地企業策劃其集團的稅務結構以符合申請成為香港稅務居民的資格。如欲了解更多資料,歡迎電郵 展群CK ® 更多資料以獲得協助。

如有興趣了解更多資料,歡迎透過以下方式聯絡 展群C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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