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關負責徵收嘅四類應課稅,包括酒類、煙草、碳氫油類及甲醇。但其中都有唔同嘅徵稅標準,就等展群CK同大家講解多啲啦!
首先,酒類貨品嘅稅款係根據貨品嘅價值黎評定同計算。根據香港法例第109章《應課稅品條例》,用黎評定稅款嘅貨品價值須為該貨品係有關時間係公開市場上由獨立於對方嘅買賣雙方係售賣中所能取得嘅正常價格。就進口貨品而言,“有關時間”係指為出口而從賣方處所移走貨品嘅時間;至於就在香港製造的貨品而言,“有關時間”則指從製造貨品嘅處所移走貨品嘅時間。
第二,香煙嘅長度會影響稅額嘅計算。根據香港法例第109章《應課稅品條例》,任何長逾90毫米嘅香煙,每增加90毫米或不足90毫米就視為另一支香煙計算。
第三,有標記油類是指所指明嘅方式及比例而加上標記及染色物質嘅輕質柴油。根據香港法例第109A章《應課稅品規例》,有標記油類可獲豁免繳付稅款。另外,傷殘人士係使用私家車碳氫油係可獲豁免繳付稅款。而每名傷殘人士嘅寬免額係:
(a) 就私家車或傷殘者車輛而言,以每月200升為限。
(b) 就電單車或機動三輪車而言,以每月100升為限。
※照片源於Unsp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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